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 子学用剑,自 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 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 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 诣京师,被即原 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 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 河南治, 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 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 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 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 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 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 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 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 ”是时上不许 公卿请,而遣汉 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 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 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 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 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 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 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 ,恐其捕之,乃与太 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 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 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 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 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